产品定义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是指用于支持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支持市场发展前景好、潜力大、具有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发展的贷款。

  贷款对象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支持对象为政府主导的十大产业;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政府背景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经济组织。

  贷款期限

  原则上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5年。

  还款方式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采取按月结息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以采取到期一次还本;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应当实行分期还款,具体还款频次和额度由各分支行根据借款人预期现金流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由金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利率上浮不得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