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指我行应客户的申请,以我行名义向第三方(既保函受益人)出具或签署的人民币保函、备用信用证、保证合同。其他形式对外提供保证和承诺的业务,如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等从其规定执行。
要点
1. 真实贸易背景;
2. 以赊账为基础,并以流通货币作为支付对价的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原则上应为通过销售所产生的债务可以自行成立的商品或服务,如生产资料、零部件和消费品;
3. 商品有较强的适销性,且不易引起商业纠纷;
4. 根据贸易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无相关的债权不得转让的规定,能保证应收账款转让的有效性、合法性;
5. 不涉及非法交易和不公平交易;
6. 交易具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付款期限在1年以内;
7. 关联机构之间的交易不得承做买断型保理,在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承做回购型保理。在回购型保理业务中,买方应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商纠和拒绝付款。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