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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定义

  进口代收是指我行收到托收行寄来的托收单据(和汇票)后,根据托收行的指示通知付款人,凭付款人的付款或承兑交单并予以付汇的业务。

  产品功能

  代收行(我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中采取不同的交单方式将单据放给付款人。付款交单(D/P)条件下付款人必须付清货款后才能获得全套单据。承兑交单(D/A)条件下,代收行在汇票上指定的付款人承兑汇票以后就可以将全套单据交给付款人先行提货的托收方式。

  适用客户

  付款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

  业务流程

  1.收单

  本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来的托收单据(和汇票)后,核对单据的种类和份数是否与面函一致,托收付款人是否本行客户,严格按照托收面函中的指示处理。

  2.提示单据

  本行按照托收面函上所示的付款人信息,向付款人通知来单情况,并按照委托书的指示要求为其办理赎单手续。

  3.付款/承兑

  (1)客户向本行提交加盖公章和财务印鉴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结售汇申请书》及贸易合同;

  (2)本行审核后,落实付款/承兑手续后向客户放单,并对单据种类和份数进行登记,要求客户签收;

  (3)本行发出付款/承兑报文。

  4.退单

  若付款人表示拒绝付款/承兑,本行需及时通知托收行。如果托收行授权本行退单或无偿交单,本行需及时按照其指示办理。如发出上述通知两个月后未得到托收行指示,本行需主动发起退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