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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定义

  出口跟单托收-是指我行根据出口商的委托将附带/不附带汇票的出口商业单据通过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单据并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以下简称出口托收。

  功能

  出口托收根据交单方式的不同分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1. 付款交单―简称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付款人付清货款后才能将全套单据交付款人的托收方式。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即期付款交单是指付款人在代收行提示单据(和汇票)时立即付款赎单。远期付款交单是指付款人在代收行提示单据(和汇票)时先承兑汇票/承付,在付款到期日再付款赎单。

  2. 承兑交单―简称D/A,是指代收行在汇票上指定的付款人承兑汇票以后就可以将全套单据交给付款人先行提货的托收方式。承兑交单是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资金融通,对出口商而言风险较大。

  适用客户

  委托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1.交单

  (1)本行收到客户提交的《出口托收交单委托书》及商业单据,委托本行寄单收款;

  (2)本行清点核对单据种类和份数,审核与《出口托收交单委托书》是否一致。

  2.寄单

  本行打印托收面函及快邮运单,复印留底全套单据,并将面函及正本单据装订后寄出。

  3.修改

  (1)托收寄单后,若发生出口商更改金额、付款期限和交单条件等,客户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和托收修改联系单和/或托收修改单据,本行对外发报,明示修改内容或要求退单/无偿放单;

  (2)若本行收到代收行关于付款人拒收单据或拒付的函电,应在核对印押无误后及时通知委托人。待收到委托人书面回复(邮寄加押函件、加押电报或SWIFT报文)后,及时联系代收行。如本行收到代收行退回的全套单据时,应对照《出口托收交单委托书》核对退回的全套单据是否齐全,如代收行退回的全套单据不齐全,本行应迅速向代收行查询并立即与委托人联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理退单手续。

  4.催收

  如果寄单后较长时间内未收汇,也未收到相关通知,由本行主动联系代收行查询、催收,询问付款人未能付款原因或者通知委托人。

  5.收汇

  即期付款方式下或在远期付款到期日时,本行收到代收行的头寸报文,电话通知客户到账信息;为客户办理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