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甘肃银行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回应客户关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积极响应《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为更好服务客户,现将我行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房贷)利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我行已发放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贷款),以及其他不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个人贷款。
二、调整规则
全省各市州利率高于LPR-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房贷利率统一调整至LPR-30BP。
三、调整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四、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对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可在2024年10月23日(含)之前,通过向我行贷款经办机构提出转换申请,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纳入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按照《公告》和《倡议》等有关要求进行利率调整。
2.利率定价转换之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
五、重点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我的贷款”界面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借款人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二)批量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客户手机设置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以手机银行查询为准。
(三)借款人如对上述批量方案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0月23日(含)之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的,客户可于调整完成后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撤销。
(四)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五)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6666电话银行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