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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我行积极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9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15日。

  三、温馨提示

  (一)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沉睡账户”范围内,请您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存折、存单)原件至我行开户网点办理账户余额查询、资金提取、销户等业务。

  (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同时我行不会发送激活账户”“恢复不动户”“账户年检等相关的手机链接,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热线:96666(省内),400-86-96666(省外)。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