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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服务项目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3日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调整部分服务项目内容,调整内容均符合监管政策规定。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收费项目

适用

客户

收费标准

项目功能

优惠政策

结算卡取现手续费

对公

免费

使用我行单位人民币结算卡在本行营业网点柜面、自助设备(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或他行自助设备(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取现和他行单位人民币结算卡在我行自助设备(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取现。

单位客户电子对账

对公

免费

为客户提供电子渠道对账服务。

支票手续费

对公/个人

暂时免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业务。

免费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代理法人客户缴税

对公

暂时免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

免费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对公

暂时免费

使用单位人民币结算卡通过本行柜面、智能柜台和ATM等自助设备或他行ATM等自助设备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免费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承诺服务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承诺”

对公

按敞口*费率收取,承兑期限3个月(含)以内,费率不高于0.25%,3个月至6个月(含),费率不高于0.75%,6个月至9个月(含),费率不高于1.25%,9个月至12个月(含),费率不高于2%。

我行与客户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一般为承兑协议),向客户承诺在未来约定的有效期内,按商定的条件,在约定额度之内对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

对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予以免收。

短信通知服务费

对公/个人

 1元/(卡)账户/月/手机号

活期存款账户余额变动短信提醒。

对公账户免费,优惠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个人违约金

个人

每笔贷款最高收取的手续费不超过六个月贷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个人客户在贷款合同期限内提前还款。

保障性住房项目个人住房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等政策性贷款免收;借款合同未约定的暂不收取;个人按揭贷款暂不收取,优惠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照我行业务实际收费执行标准商定。

信用卡透支利息

个人

日利率0.05%(年利率18.25%),按月计收复利。

透支收取的利息。

信用卡违约金

个人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0元;或有协议另行约定的按协议定价。

未按约定还款收取的费用。

信用卡/公务卡分期

个人

(1)分期业务折算年化手续费率:0%-18.25%,其中:账单分期:9.60%-18.25%;消费分期:9.60%-18.25%;现金分期:10.8%-18.25%;自由分期 :4%-18.25%;POS分期:5.37%-18.25%;场景分期:6.58%-18.25%;协商分期:0%-18.25%;  消费备用金:14.34%-18.25%。       (2)提前结清违约金:若客户提前结清分期还款,需收取未偿本金的3%。

提供分期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的服务;办理分期提前结清业务。

暂行7折优惠:分期业务折算年化手续费率:0%-18.25%,其中:账单分期:6.72%-18.25%; 消费分期:6.72%-18.25%; 现金分期:7.56%-18.25%; 协商分期:0%-18.25%。    消费备用金暂行6折优惠:8.60%-18.25%。

信用卡个性化发卡卡号定价

个人

收费详见“信用卡个性化卡号定价表”。

个性化发卡卡号收费。

暂行五折优惠,优惠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公示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止,我行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服务项目。如有疑问,请详询甘肃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甘肃银行客服电话96666,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地支持!

  特此公告。